身为小留学生,林智玲在加拿大跟外国同学最有话题的就是Mr.Why了。
每当同学知道她是华人,都会说:“哦,我知道Mr.Why。”
那时候林智玲就不好意思解释自己其实来自台湾,跟Mr.W...
魏明搁下电话,指尖在红木茶几上轻轻叩了两下。窗外槐树影子斜斜地爬进客厅,蝉声如沸,七月的京城正蒸腾着一种闷热而踏实的生机。他没立刻答应,不是推辞,而是心里一动——摄影书?这倒是个新思路。照片是凝固的时间,文字是流动的呼吸,若把十年影像与文字叠印在一起,岂非一部活的《光阴手记》?他想起南锣鼓巷那间尘封小屋,相册堆叠如山,每一页翻动都像推开一扇吱呀作响的旧门,门后站着穿的确良衬衫的青年、骑二八杠飞驰的姑娘、站在百货大楼玻璃橱窗前踮脚张望的孩子……这些面孔背后,是物价闯关时攥紧的拳头,是女排夺冠时满街奔走的自行车铃,是第一次看见电子表时惊疑的眼神,是深圳蛇口工地钢筋丛林里挥汗如雨的脊背。
他起身踱到书房,拉开抽屉,取出一本硬壳笔记本——封面已磨得发白,边角卷起,里面密密麻麻全是字,钢笔水洇开些淡蓝痕迹,有些页还夹着干枯的银杏叶、半枚褪色糖纸、一张泛黄的火车票根。这是他从七九年至今的随笔札记,不是小说,不是剧本,就是随手记下的所见所闻:某日胡同口修鞋匠哼的戏文词儿歪了调;某夜西直门外菜站卸货卡车灯柱刺破浓雾,照见冻得发青的白菜叶子;某次在北大未名湖边听学生辩论“个体户算不算剥削”,争得脸红脖子粗,最后一起啃完一包大前门烟;还有梅琳达初来乍到,被烤鸭皮蘸白糖惊得睁圆眼睛,用生硬中文连说三遍“不可思议”……这些碎片,比照片更毛糙,却更烫手。
魏明翻到去年十一月那页,上面写着:“伦敦阴雨连绵,阿敏来电说六少长牙了,哭得像只小狼崽。我对着窗外灰蒙蒙的泰晤士河想,人这一生,大概就是在不断确认自己从哪来、往哪去的路上,反复校准罗盘。可罗盘指针不是铁铸的,它会晃,会锈,会因一场暴雨、一次离别、一个突然打来的越洋电话而偏移零点五度。但只要底片还在暗盒里,冲洗液还没过期,总还能重显影。”
他合上本子,拨通出版局那位李处长的电话:“李处长,书可以出,但有两个条件。”
“您说!”
“第一,照片不单列,要和文字穿插编排,图是骨,文是血,血肉相连才叫活物。”
“第二,所有文字,必须是我亲笔写的随笔,不请枪手,不拼凑访谈,不套用官样文章——就写我亲眼看见的、亲耳听见的、亲手摸过的这十年。哪怕写错一个标点,也得是我写的错。”
电话那头静了两秒,随即传来一声短促而响亮的笑:“魏老师,就冲您这两条,我们连夜开会!版税按千字五十谈,印数稿酬照最高档翻倍!”
挂了电话,魏明没急着回南锣鼓巷整理底片,反而抄起车钥匙出了门。他驱车直奔西四北头条,在一家不起眼的旧书摊前停下。摊主是位戴老花镜的老先生,正用放大镜读《齐民要术》,见魏明来了,抬眼一笑:“小魏啊,又淘书?”
“王伯,找您讨样东西。”魏明从怀里掏出一张泛黄的纸片,是当年在魔都外滩拍的——黄昏,江风鼓荡,三个扎羊角辫的小女孩并排蹲在栏杆边,手里举着刚买的麦芽糖,糖丝拉得又细又长,在夕照里泛着琥珀光。“您还记得这张吗?您当时说我构图‘太满’,该给天留白。”
王伯接过照片,眯眼端详片刻,忽然从摊下抽出个褪色布包,打开层层油纸,露出一叠薄如蝉翼的宣纸:“喏,当年你嫌胶片反光太硬,问我有没有柔光纸。我寻摸半年,托安徽老友按古法做的‘云母笺’,专为印照片。试过没?”
魏明心头一热,接过来摩挲着那微涩的肌理:“试过,可惜后来出国,没带出来。”
“现在带回来了?”
“带回来了,连同底片一块儿。”
王伯点点头,把云母笺小心塞进魏明手里:“印的时候,记得用温水浸透再晾半干,趁潮润压印,影子才肯钻进纸纹里,不死板。”
魏明谢过,转身欲走,王伯又唤住他:“对了,前两天有个姑娘来问你,说看过你归国新闻,想借你七九年在杭州拍的一张照片用——就那个穿蓝布裙、抱琵琶的姑娘,站在西湖边断桥石阶上,风吹乱了她额前碎发。”
魏明脚步一顿:“她叫什么?”
“俞菲鸿,电影学院表演系新生。”王伯顿了顿,“她说,那张照片她存了十年,每年生日看一遍,像收一封来自过去的信。”
魏明没说话,只把云母笺攥得更紧了些。车开回南锣鼓巷时,夕阳正把整条胡同染成蜜糖色。他推门进去,龚雪正踮脚取高处的相册,朱霖在窗边用放大镜检查底片盒编号,两个儿子趴在地毯上,用彩笔给几张老照片涂颜色——魏明赫然看见,他们正给七九年杭州断桥那张里的蓝布裙姑娘,画了一双粉红蝴蝶结的凉鞋。
晚饭后,魏明泡了壶酽茶,铺开稿纸。窗外蛐蛐声渐起,台灯晕黄的光圈里,墨迹缓缓泅开:“1979年夏,杭州。我背着新买的海鸥DF-1,跟着一群浙江美院的学生混进西湖边写生。那时还不懂什么叫‘纪实’,只觉得光好看,人好看,连柳树垂下来的影子都像水墨画里拖出来的。她坐在断桥石阶上调试琵琶,琴弦一拨,嗡——整个湖面的波纹好像都颤了颤。我举起相机,手有点抖,不是怕拍不好,是怕快门声惊散了那缕风、那缕光、那缕刚刚冒头的、不知所措的青春……”
写到这里,他停笔,抬头望向窗外。紫禁城方向,一架民航客机正掠过靛蓝天幕,尾迹如一道未干的银线。魏明忽然想起程龍父亲那句含糊其辞的“脑袋疼,记不清了”。山东……龙爹的山东,到底在哪?他翻开手机通讯录,在“程龍”名字旁停顿许久,最终没拨过去。有些根,得自己挖。他打开电脑,调出国家图书馆数字化档案库,输入关键词“山东籍香港艺人”“1949年前后迁港家庭名录”……屏幕幽光映着他沉静的侧脸,键盘敲击声轻而坚定,像春耕时犁铧划开冻土的第一道裂痕。
同一时刻,西郊某处四合院里,陈铠戈正把刚收到的《边走边唱》样片塞进录像机。电视雪花点跳动几下,画面亮起:黄沙漫卷的镇北堡,一个盲眼老汉拄着拐杖,在残垣断壁间摸索前行,喉头滚动,唱出一段苍凉秦腔。陈铠戈叼着烟,手指无意识掐着遥控器边缘,直到画面切到许情饰演的少女,赤脚踩在滚烫沙地上,裙裾飞扬如旗。他忽然冷笑一声,按下暂停键,指着屏幕上少女飞扬的发梢对副导演说:“看见没?这头发丝儿都要拍出风的走向来!魏明那帮人搞什么摄影展?光影是死的,人是活的!活的东西,才配叫艺术!”话音未落,电视柜上那台崭新的十四英寸黑白电视机,不知怎的滋啦一声,屏幕倏然黑了,只剩一片空洞的寂静。
魏明不知道这些。他只觉手腕发酸,抬手揉了揉,目光落在摊开的稿纸上。那行未写完的句子后面,他添了几个字:“……十年后回望,才明白那不是青春,是时代在少年肩头,悄悄放下的一粒火种。它不燎原,只静静燃着,等风来,等雨来,等一个足够宽阔的胸膛,把它护成光。”
窗外,第一颗星子悄然浮上墨蓝天幕。魏明拧亮台灯最亮一档,纸页上的字迹愈发清晰——像一粒火种,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