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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肆章 花、酒、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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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一】

  寒野还是个孩子。

  可他的心,却已不是个孩童之心。

  他那短短十几年的经历,虽然短暂,可却远比成人更加能体会到什么是人生悲惨,所以他已不可再被称为孩童。

  可,就如他的凡心一样,他也不可被称作大人。

  他那凡心很幼稚。

  他那凡心正因为幼稚,所以注定只能成为深埋地下的种子。

  种子,如果不能生根发芽,那么就只能彻底溃烂,或者变成化石。

  【二】

  人,是种自作聪明的愚蠢动物。

  作为人中一员的寒野,也同样的自作聪明,而且愚蠢。

  愚蠢的人很可爱,并且最有福气。

  什么都不用去想,什么都不用去关注,在大树的余阴下乘凉快活,享受美好人生,

  如果自作聪明地去多管闲事,就会变得痛苦,并且度日如年。

  【三】

  “周全,你去西街酒坊带两百斤酒回来,还是那几样。快去快回,酒窖里没多少酒了。”

  徐夫人盘着算盘,对正在不远呆愣的寒野说道:“你也跟着去。”

  周全一言不发地小步走到柜台前,接过徐夫人给的一个装满银子的锦囊。无意间,或许是上天注定下,两片肌肤碰触在了一起。

  无言,有时远比千言万语更加有效,至少是在尴尬的时候。在古代,所谓的肌肤之亲不是两片肌肤碰在了一起就算,正因如此,两人的相对无言只是一种过程。

  走出店外的寒野,发现周全脸上的红晕不只是在什么时候悄然消失。

  如今,那张脸上的表情偏定格在了憨笑。

  人见人扁的那种笑。

  寒野从未见过严肃的周全脸上出现过那种笑容。

  【四】

  马车,是古代最好的交通工具、运载工具,在没有机械的时代,马车就是最先进生产力。

  当然,驾马车的前提是有一双会驾马车的手,一个对架马车熟练的脑袋。

  寒野的手很纤长,即时在做了几年乞丐后,那双手上的肌肤同样细嫩光滑。

  这双手,是连女人也嫉妒的手,可惜却用来驾马车,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糟蹋。

  如果这双手用来握剑,用来握世间最好的剑,那么就将是俊男配美女一样的绝配。

  剑的潇洒、仁慈、飘逸,他手的洁净、灵巧、力度。

  但可惜,这双手从未握过剑,也从未碰过任何兵器,干净纯洁的就如个处子。

  若,这双手被沾满鲜血的人看见了,一定会嫉妒无比,并且顿生杀机,只因为它的干净。

  【五】

  “老板,打酒!”还未行到酒坊的周全便大声叫道。

  脸色铁青伙计打开帘布,见店前停着马车,立即笑脸相迎。他对周全笑道:“客官,您要买多少酒?”

  周全几乎脱口而出,道:“米酒一百斤,高粱酒五十斤,绍兴花雕五十斤,杜康酒五十斤,竹叶青五十斤。”

  酒坊伙计听言,道:“客官要五加皮吗?”

  “那不是贡品酒吗?”周全的表情显得很惊讶。

  酒坊伙计道:“只要有银子,别管贡酒了,连宫里的宫女都能娶来当老婆哩!”

  周全不自觉地一笑,谁也看不懂的笑。他道:“这酒怎么个卖法?”

  酒坊伙计将头靠近周全,小声地道:“不瞒你说,这酒只有半斤,还是我从掌柜那里省下的,只要二锭银子就卖给你!”

  “既然是贪的东西,为何要对我说呢?”周全轻轻地嘲笑,道:“还是直接给我喝算了。”

  酒坊伙计愣住了,呆呆的站在哪里,他以为几年的交流他们已经成为朋友,却没想到那家伙会提出这种要求。

  周全止住笑容,道:“我身上只有五钱银子。”

  “五钱银子太少啊。”酒坊伙计不自觉地接话。

  周全表情发狠道:“那你想不想一钱银子也赚不到?”

  惊,酒坊伙计就如被雷劈上了一般,那副表情说多精彩就有多精彩。

  周全依旧媚笑道:“几年前这酒就是这个价钱,别忽悠我。”

  酒坊伙计怒道:“我从没见过你这么贪得无厌的人。”

  周全道:“不就一瓶酒,值得看那么重吗?”

  酒坊伙计思索片刻,才默不作声地把酒给了周全,周全也很厚道地给了五钱银子。

  寒野从头看到尾,愣是一句话也没听懂。

  【六】

  世间有种组合很特别。

  香花梨,五加皮。

  喝酒时吃赏香,必定是种仙境般的享受。

  虽然人做不成神仙,却可以享受神仙逍遥自在的生活,又何必非要寻仙问道?

  【七】

  回到酒店,周全依旧是寻常表情,他衣兜里的五加皮,没有交给掌柜徐夫人。

  寒野刚进门,徐秋便后脚进门,手里拿着一盆香花梨。

  望着,寒野深深地望着那盆花,眼中闪过万千。

  “看什么看,你看得懂花吗?”徐秋哼着,转头而去,只留下一脸思索的寒野呆立在那里。

  见情景,徐夫人赶忙走上前来,解释道:“寒野,别跟这丫头一般见识,我昨天骂了她,她现在还在气头上呢。”

  点头,寒野笑道:“的确,乞丐看不懂花,乞丐的眼中只有食物。”话毕,寒野寻常表情转身而去,看不出有一丝不悦。他经历过此种痛苦太多,早已看淡。

  摇头,徐夫人轻叹,也没将此事放在心上。她眼中看见的只有柜台上的账本,她见过此种事情也太多。

  【八】

  酒店外,是从未有过的热闹场景。

  人最喜欢看热闹,有热闹的地方就一定有便宜捡,特别是贼。

  人山人海的地方,必定有少见之事发生。少见的事情太多了,可绝不会有如此场景——几乎全城人都来到了这里,把狭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,没有得到消息的人还以为有人在此派放雪花银呢。

  乞丐都聚集的地方,难到不稀奇,不引人围观吗?

  【九】

  那骏马上骄傲、冷峻的是今年的武状元。

  很少人知道他在成为武状元之前,是一个地痞无赖。

  状元郎衣锦还乡,首先去的地方却不是地方官府、不是寺庙,而是红楼坊。

  这更加耐人寻味。

  很多乡下人甚至不知道那个地方。

  【十】

  状元郎,这是一个多么威风的称号,全联盟三十万年轻战士中脱颖而出,几千勇士决斗至殿前比试,在天承神赐皇帝眼前胜出,由天承神赐皇帝亲自披袍、挂帅、赐封。

  有人问,那不是东村那个泼皮无赖,怎么今年的武状元会是他?

  不知道,也没人想知道,从此他们脑袋中只会剩下威武不凡的武状元,不会有人再记得东村那个自小泼皮无赖的人是谁。

  站这里的人,只是想目睹那状元郎的威风。

  【十一】

  不知谁叫了那么一声,“状元郎来了!”

  接着,人海冲垮了人山,每个人都想看看状元郎长什么样子,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戚。

  万众瞩目中,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红衣铁甲,高昂着头,冷峻地迎着艳羡、嫉妒的目光——由座下战马缓步走过士兵严守的街道中央,连他的战马都是那样骄傲。

  白马上是红衣,红衣里是纯黑色盔甲,盔甲上刻印着一个应龙标志。

  应龙,是传说中的龙灵之一,曾辅佐过神灵,辅佐过开疆化土大帝,被后世列为武状元标志。

  当今大土国,此标志总共流传不到百枚,可见其之珍贵,得到此标志绝对是荣耀的巅峰。

  【十二】

  红衣看着马下疯狂的人们,他忍俊不禁,能混到他这种地步程度忍俊不禁已经寻常。

  仿佛狼王正在检阅他的狼群。

  这是他多年的梦想,却发现真到了这个时候是样的从容,仿佛知道自己该怎么做。

  冷漠,只有这种伪装才是他的气质,他的光环。兵士,看见他的冷漠,就已随着他的步调行动。

  【十三】

  看着马上那个冷到极致的人,这人嘴边泛着冷冷的阴笑,这种装酷的人他见得太多了,手上沾的血也太多了。

  他的手,握着内衣兜里的寒冷暗器,只要他一动作,在一秒内就可以发动数次致命攻击!

  他是杀手,杀手界顶顶大名的杀手,行内人听见他的名字都会感觉到杀气,脑袋里只想着如何离开。

  如今众人眼中的他,只是一个带着烂草帽的穷汉子。

  这里的人太多,没人会去刻意注意一个穷汉子。当然,也不会有人轻易发现他那烂草帽下隐藏着的气质,他的衣服太精致,他的掩饰太精致,他这种人是倒着走路,想好去路就已想好去路的人。

  他的伪装只有同样高深的人才能够发觉。

  【十四】

  一片混乱中。

  谁也没注意是怎么回事,衣锦还乡的状元郎便从白马上直直栽下。

  当护卫与士兵记起自己的职责时,那个带着草帽的人已经消失在了茫茫人海。

  喧闹的人海,在这一刻突然平静,就如一面镜子被打碎。

  吼声,士兵们的吼声突然而起。

  就如平地一声雷般响起。

  杀!!!

  这是一个血腥的字眼,更加是个带有血性的字,如果未见过的人,根本无法理解此字的含义,有些人听见这些字眼都会颤抖。

  除了这些全副武装的精甲士兵和卫士。

  谁也不知怎么回事,也没人来得及了解是怎么回事,那些士兵就已将手中的武器对准了一切拦路之人。

  这是一条血路,用血铺成的路。

  这条路通往的地方,叫做——红楼坊。

  【十五】

  那些士兵全身上下散发着的气质叫——杀气。

  杀气不是气味,而是一种常年累月积累成的习惯、气质,如何将别人杀死的习惯、气质,无意中融入了举手投足中,难道不使人感到莫名恐惧?

  杀气汇聚,即使隔着千米都能使人颤抖,这种无形的灵迹才是人们信奉鬼神的主因。

  没人知道是谁惹怒了那么威武的一支军队,人们脑袋里留下的只有惊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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